“我丈夫被几名男子非法拘禁,快来救救他吧!”一天深夜,接警中心接到一女子的报警。很快,民警根据女子提供的地址,在芝罘区一处办公室内将被非法拘禁的崔某解救出来,现场抓获参与非法拘禁的苏某等四名男子。
据苏某交待,他在某担保公司任风险部主管。崔某通过他们公司担保在银行贷款五万多元买了一辆轿车,已经有一年多没还银行的贷款,他们公司已经替崔某向银行垫资三万多元,而且崔某向银行提供的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都是错的。后来,他们好不容易找到崔某,苏某就叫了三个公司的同事将崔某和妻子一同找到公司催着还钱。
崔某答复第二天还钱,但苏某怕崔某一去不回,没有同意。崔某不得已,只得到处打电话筹钱。期间苏某为逼崔某还钱,让同事对崔某拳打脚踢、言语威胁。崔某与妻子一直在办公室被拘禁了六个多小时。后崔某的妻子以去拿钱为由,趁苏某不备报警。
被抓后,苏某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有错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目前,苏某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芝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欠钱应当还,索债须合法。崔某躲债在先,但苏某等人通过殴打、威胁及非法拘禁的方式逼崔某还钱,对崔某的人身自由已造成损害,触犯了刑律。
其实,苏某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崔某使债权得到保障,但却因为处理方式不当触犯了法律。遇到经济纠纷,切勿诉诸暴力,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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