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52号公告
年5月28日,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集宁区卫健委转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协查函,获悉:公安大数据推送北京市密接线索排查人员李某某现在我区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尽快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李某某的相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某自述行程:
5月27日,7时40分左右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豆瓣胡同海友酒店骑乘自行车前往北京北站,10时16分乘坐G次列车(座位号:4车15F)于12时10分到达乌兰察布站,下车后将徐某某委托带回物品递交于徐某某后乘坐出租车返回集铁佳园小区家中被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支付时间:13时03分,支付名称:武师傅)。
5月28日,9时左医院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待出),16时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李某某自述,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20份,检测结果待出,对李某某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内蒙古晨报
编辑:谢永利
流程编辑: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