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让人有点迷糊的垃圾分类
垃圾要不要分类?
14年前,这个答案是肯定的。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彼时,最高大上的议题自然是畅谈垃圾分类的美好愿景。
邓海建
垃圾要不要分类?
14年前,这个答案是肯定的。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彼时,最高大上的议题自然是畅谈垃圾分类的美好愿景。
不过,世易时移。14年后,答案恐怕就没那么肯定了。这当然并非因为《人民》也刊载了“垃圾分类没那么美好”这样的商榷文章,而是从实践来说,好像民众既没有看到不分类的坏处,也没有见识到分类后的好处。要是一不小心再亲眼目睹了收集垃圾的环卫工人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箱垃圾混倒进运输车,分类的浪漫与美好,碎裂一地。
有人自然要问,既然不美好,何苦要分类?不过,这问题纯属多心,因为试点城市的垃圾,大多也是“杂烩堆”。广州媒体刚刚进行的一项民调显示,对家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友不足9%,近半友反映未见自家小区实施过垃圾分类,超过八成友坦言不清楚如何对生活垃圾具体分类。
有必要科普一下调查的背景:广州这个试点城市,近期正组织11000人分14批参观广州市垃圾终处理厂。这次活动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做“广州市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宣传发动‘万人行’”,缘起于广州准备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一方面是民众感受到14年垃圾分类效果寥寥,一方面却是官方部门在声势浩大推进“示范城市”评选,也许这就是骨感现实与浪漫理想之间的距离。
如果垃圾必须分类,面对寥寥效果,为什么不追因究责?如果垃圾不分类,为什么还要评“示范城市”?也许,这是中国式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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